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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安老院處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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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2026

淺談安老院處所限制 ​安老院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住宿照顧服務及設施,使他們可受到尊重和關懷地生活。安老院處所需符合相關法例、法定圖則、地契條款、大廈公契及租約規定等,而《安老院實務守則》則訂明對安老院設計、建造、防火、健康、衞生及安全的要求。 在規劃方面,根據城規會採納的法定圖則的「詞彙釋義」,「安老院」屬於「社會福利設施」用途。如果在該分區計劃大綱圖或發展審批地區圖的《註釋》訂明「社會福利設施」是需要取得城規會規劃許可才可進行的用途,營辦人就必須首先向城規會申請規劃許可,並向牌照處提交有關的規劃許可證明,否則社會福利署安老院牌照事務處不會發出安老院牌照。 在土地行政方面,營辦人應了解有關處所所在地段的地契,確保可以在該處所營辦安老院。如果在該處所營辦安老院會違反地契條款,營辦人必須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豁免書,才可在有關處所營辦安老院。 另外,《安老院規例》對安老院處所有設計要求,例子如下: l 每條通道及每個出入口的的淨闊度必須分別不少於1050毫米和800毫米 l 每個房間的高度,由樓面起垂直量度至天花須不少於2.5米,或由樓面起垂直量度至任何橫樑底面須不少於2.3米 l 護養院或高度照顧安老院按每名住客計的最低人均樓面面積為9.5平方米,而中度照顧安老院或低度照顧安老院則為8平方米 《安老院規例》亦對消防安全及防火措施有所規範,例如安老院不得設於工業建築物內,也不得位於倉庫、電影院、劇院,或可能危害安老院住客的生命或安全的任何行業在進行的處所。而且,安老院的任何部分所處高度,離地面不得超過24米。 如有任何疑問和對上述資料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 (852) 3514 9357。 聯絡 中原(工商舖) 專業顧問部 產業測量師 陸麗青女士 或 瀏覽以下網址﹕http://oir-consultancy.centanet.com/

工業用途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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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026

工業用途的定義 ​在地政總署的層面,「工業用途」的定義根據上世紀60年代制定的《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中「工廠」的定義,即是指任何處所或地方,而在其內是進行物品的製造、更改、清洗、修理、裝飾、精加工、出售前改裝、搗碎或拆除,或在其內是進行物料改變。 在城市規劃委員會的層面,「工業用途」的定義用以詮釋法定圖則所用規劃詞彙中與地政總署採用的大致相同,但城規會曾經多次修訂該定義,以涵蓋研究、設計及發展等工序。此外,城規會已擴大「工業」地帶內所准許的用途範圍,容許工業地帶內的樓宇作「工業用途」定義以外的用途(例如資訊科技業及電訊業的用途)。 另一方面,土地契約則是政府(由地政總署作為地政監督)就個別土地與土地承租人所訂立的私人合約(以下簡稱「地契」),契約條款因應個別私人地段而訂定,亦反映地契訂立當時的情況。政府售賣土地時,會參考相關分區計劃大綱圖制定該地段的地契用途。若地契訂立當時,有關的土地已納入當時適用的法定圖則,該地契的用途條款無須、亦不一定涵蓋相關法定圖則下該地段所屬用途地帶所容許的所有用途,但基本原則是地契訂明的用途不能夠抵觸法定圖則,而一經雙方簽立,有關地契的用途條款並不會隨法定規劃修訂而自動改變,亦必須根據適用於合約詮釋並經確立的法律原則作出解釋。因此,地契條款訂立後相關契約條款不會、亦不能隨着城規條例詞彙定義的演變而自動作出相應的調整。但在推售新用地時,地政總署會適當考慮相關用途是否會因為社會的演變而出現了變化,須作出相應的調整。例如兩幅位於葵涌的工業用地,其地契條款除准許作工業及倉庫外,亦加入了其他可容許的用途,例如直接支援工業營運的辦公室、資訊科技及電訊業、研究、設計及發展中心、實驗室、檢查及測試中心等。 如果法定圖則下個別私人地段所屬的用途地帶有所修訂,相關私人地段業主可以向地政總署申請修訂地契或申請短期豁免書,以改變該地段地契下可以容許的用途,但建議修訂地契的土地用途必須符合所屬用途地帶所訂明的經常准許或已獲得規劃許可的用途。在審批過程中,分區地政處會徵詢相關部門包括規劃署及消防處的意見,並按需要透過民政事務處進行地區諮詢。分區地政處會視乎收到有關政府部門的意見,以地主身分考慮有關申請。如獲批准,申請人須繳付豁免限制費用/補地價費用和行政費,並接受批出的其他條款。 政府可為個別行業或特定用途引入利便將工業地段或現有工業樓宇改作特定用途的豁免收費/特惠計劃。近年的例子分別開始引進的協助數據中心及測試及校正實驗所於工業樓宇營運的措施,在符合政策條件下,政府可批出讓數據中心、測試實驗所在工業樓宇內運作的豁免書,並且豁免在一般情況下所須徵收的豁免書費用。 如有任何疑問和對上述資料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 (852) 3514 9357 聯絡 中原(工商舖) 專業顧問部 產業測量師 陸麗青女士 或 瀏覽以下網址﹕http://oir-consultancy.centanet.com/

政府公布落實長者友善樓宇設計和推出「長者友善樓宇」認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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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2026

政府公布落實長者友善樓宇設計和推出「長者友善樓宇」認證計劃 ​《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宣布,由財政司副司長統籌相關政策局並制定推動長者友善樓宇設計的建議,應對人口高齡化及鼓勵居家安老。 相關的「推動長者友善樓宇設計」工作組已完成制訂長者友善樓宇設計的方案,並會由今年中起分批落實。落實的長者友善樓宇設計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一)促進空間通達性及長者的行動能力,例如在住宅大門安裝自動門、設計較寬闊的公用走廊和住宅單位大門、容許在現有建築物加建升降機塔及使用防滑物料等; ​(二)鼓勵住宅單位採納靈活彈性的設計,令將來改裝更加方便,例如擴闊室內走廊和門、採納趟門洗手間、在浴室內裝設扶手╱淋浴座椅等; ​(三)提升長者幸福感,例如在休憩空間為長者提供健身設施、在戶外公用地方設置休憩設施的遮蓋等;以及 ​(四)採納樂齡科技和物聯網,例如在家居和公共地方提供高速的互聯網服務,支援安裝智慧卡系統、活動感應器等。 長者友善樓宇設計方案適用於新建及現存的私人住宅樓宇、商住樓宇和長者經常出入的商業處所(例如商場及診所等)。政府亦會在公營房屋和政府建築物根據是次方案行事。方案包含鼓勵性設計元素和強制性設計規定,將分兩階段實施建議。屋宇署已經更新作業備考及《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以實行鼓勵性設計元素。至於強制性設計規定方面,政府會於今年上半年透過修訂《建築物(規劃)規例》實行。 此外,發展局與香港綠色建築議會和建築環保評估協會合作,推出「長者友善樓宇」認證計劃。此計劃屬於自願性質,適用於新建和現存樓宇,若申請樓宇能採用指定的建議作業範例,經由建築環保評估協會評估後,便可獲得由香港綠色建築議會頒發的「長者友善樓宇」認證。有關「長者友善樓宇」認證可作為屋宇署批予總樓面面積寬免的其中一項「特定標準」。此外,認證計劃亦與政務司副司長領導的促進銀髮經濟工作組的工作相輔相成,以促進銀髮經濟發展。 如有任何疑問和對上述資料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 (852) 3514 9357。 聯絡 中原(工商舖) 專業顧問部 產業測量師 陸麗青女士 或 瀏覽以下網址﹕http://oir-consultancy.centanet.com/

學生宿舍的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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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26

學生宿舍的供應 ​發展局聯同教育局於二○二五年七月推出「城中學舍計劃」(計劃),透過放寬發展管制措施,促成私營發展商/營辦商改裝商廈成為學生宿舍,照顧專上院校學生的住宿需要。其後,二○二五年《施政報告》宣布計劃將擴展至涵蓋新建和重建而成的學生宿舍。 截至二○二六年二月四日已收到25宗共涉及約5 100個宿位的申請,大多位於市區,包括紅磡、觀塘、深水埗,以及上環等地區。除兩宗涉及於私人土地上興建新學生宿舍外,其餘申請為改裝現有建築物,大部分涉及整幢改裝。25宗申請已全部獲確認符合計劃資格。該25宗個案的負責方正陸續按計劃下經放寬的發展管制程序尋求審批,有關部門亦正全速處理這些申請。 過去20多年,已有不少工業用地被改劃為住宅、商業、商貿等非工業用途。目前仍規劃作「工業」的用地大多保留作工業活動,基於交通、空氣流通及噪音等因素,這些「工業」地帶的宜居性一般較商廈區為低。因此,在現行計劃下,「工業」地帶不論是現有工廈或重建新廈都不合資格參與計劃。 由於計劃下合資格的學生宿舍必須符合適用於住用樓宇的天然照明與通風標準(包括宿舍房間的任何部分與窗戶的距離都不得超過九米等),而現有工廈的樓面積往往較大,令不少樓面無法改裝成宿舍房間,未能善用所有空間,因此改裝現有工廈成為學生宿舍的商業性亦有限。 如果現有工廈位處非「工業」地帶(例如「商業」或「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涉及擬拆卸和重建或已整幢改裝作非工業用途的申請,在現行安排下經已合資格參與計劃,計劃沒有設下申請期限,有興趣的申請人可以隨時向教育局遞交申請。 除利便市場改裝現有商廈及在現有私人土地興建專上院校學生宿舍,發展局亦有意透過賣地方式推出合適作學生宿舍發展的用地。 發展局於二○二六年一月二十日邀請市場就使用三幅已平整用地發展學生宿舍提交意向書。如市場反應正面,局方會考慮把用地最快在二○二六至二七年度以招標賣地形式推出市場。這三幅用地分別位於啟德、沙田小瀝源及東涌東,在相關分區計劃大綱圖均劃為「商業」地帶。換言之,按計劃發展學生宿舍將無需另行提交規劃申請。同時,有關用地是已平整和具備基本基建的「熟地」。政府初步估計三幅用地總共可提供約4 500個宿位,但最終宿位數目則視乎項目倡議方提出的設計。 為加快學生宿舍發展,政府透過宿舍發展基金,提供合共約103億元的一筆過補助金予宿位不足的六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大學,供興建15個學生宿舍項目。至今,共有八個學生宿舍項目已完工,合共提供約7 800個學生宿位。 如有任何疑問和對上述資料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 (852) 3514 9357 聯絡 中原(工商舖) 專業顧問部 產業測量師 陸麗青女士 或 瀏覽以下網址﹕http://oir-consultancy.centanet.com/

食肆露天座位申請精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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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2026

食肆露天座位申請精簡程序 ​​現時食肆持牌人/牌照申請人如欲將食肆外面的露天座位供人作戶外進餐用途,須先向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取得許可。食環署會按需要把申請個案轉介其他部門並跟進整個申請過程,再根據衞生規定、土地的合法使用權、規劃、樓宇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及道路規定等條件決定發牌與否。 《行政長官2025年施政報告》提出進一步加快審批食肆露天座位的申請,在審批食肆露天座位申請方面,食環署會主動統籌各相關部門一同進行「會審」共同處理問題,並在有需要時就複雜的申請請示相關的常任秘書長以至政務司副司長。政府同時亦會精簡程序,包括:設立露天座位的標準地租、容許部分申請無需增加廚房面積及洗手間設施,而對設置露天座位後剩餘闊度不少於三米行人通道的申請,一般視作符合有關道路的基本要求,無需逐一審議。政府會在今年第四季推出加快審批食肆露天座位申請的「會審」制度內部指引,供部門執行。 《食肆設置露天座位申請指南》列明食環署處理一宗簡單直接的現有持牌處所加設露天座位申請,由開始至完成的標準處理時間為46個工作天。然而,署方如需解決公眾反對的問題和複雜的土地事宜,便可能需要額外時間處理。立法會會議記錄顯示過去三年即2022、2023及2024年,食環署接獲的食肆露天座位申請個案數目每年平均為約88宗,獲批成功率約37%,審批時間中位數則為約19個月。審批申請所需時間視乎申請人履行發牌條件、處理公眾或有關部門反對意見,以及解決土地及其他問題所需時間而定。政府預計精簡審批程序和推行「會審」制度後,簡單直接的申請可於約一個月內完成審批。有關部門正商討精簡流程的安排,以擬訂具體目標時間。 在土地行政方面,食環署會把申請個案轉介地政總署,再因應土地使用的個別情況批出土地牌照或短期租約等。截至2025年8月底,獲批的土地牌照及短期租約每年須繳付的相關平均費用分別為每平方米約3.4港元及每平方米約630港元。 如有任何疑問和對上述資料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 (852) 3514 9357。 聯絡 中原(工商舖) 專業顧問部 產業測量師 陸麗青女士 或 瀏覽以下網址﹕http://oir-consultancy.centanet.com/

土地業權註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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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2025

土地業權註冊制度 ​香港現行的土地註冊制度是契約註冊制度,受《土地註冊條例》(第128章)(《土註條例》)規管。契約註冊制度規管已註冊文書的優先次序,但不提供物業業權的保證。根據《土註條例》註冊文書不會賦予該文書任何法律效力。因此,即使已在土地登記冊上註冊為物業擁有人的人,也未必是物業法律上的擁有人,原因是其物業業權可能有瑕疵或不明確之處,或其業權可能受到其他未於土地註冊處備存的土地登記冊上註冊的人申索。在業權不明確的情況下,買家可能須承擔風險,公眾亦可能感到困惑。在某些個案,更可能會削弱所涉物業的商業潛力。因此,每宗個案均須查核根據《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第219章)規定提供作為業權證明的所有影響物業的業權文件。 有別於契約註冊制度下所備存的土地登記冊,在業權註冊制度下備存的業權註冊紀錄是物業業權不可推翻的證據。在業權註冊紀錄註冊為物業擁有人的人會獲賦予物業的業權,買家無須查考業權註冊紀錄以外的資料和翻查物業以往的業權文件來確立業權。因此,業權註冊制度可為業權提供更大保證和明確性,並簡化物業轉易程序。 在1988年,當時的註冊總署署長(土地註冊處處長的前身)成立工作小組,參考相若的海外司法管轄區在土地註冊制度的運作經驗,研究在香港引進業權註冊制度,目的是提升香港土地註冊制度的效率和保障水平,以期更切合公眾和從事與物業相關行業的專業人士的需要。土地註冊處在1994年11月把首條《土地業權條例草案》提交當時的立法局審議,但有關工作未能在當屆立法局任期完結前完成,而該條例草案也隨着當屆立法局任期於1995年7月結束而失效。 上述的《土地業權條例草案》在1995年7月失效後,土地註冊處繼續與律師會進行商討,對該條例草案作出檢討和若干修訂。其後,經修訂的《土地業權條例草案》在2002年12月提交立法會,並於2004年7月7日獲得通過。制定的《土地業權條例》(第585章)(《業權條例》)於2004年7月23日刊憲。 政府於2022年12月19日及2025年1月24日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簡介「新土地先行」方案,旨在修訂《業權條例》的《2025年業權及土地的註冊(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修訂草案》) 於2025年2月28日刊憲,並於2025年3月19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並於2025年7月底完成《修訂草案》的逐項審議工作。最後《修訂草案》於2025年9月25日的立法會會議上獲得通過。 業權註冊制度的主要優點如下: 1. 業權明確 業權註冊紀錄是已註冊物業業權不可推翻的證據。已付出有值代價及管有物業的真誠買家在註冊為擁有人後,即可享有不可推翻的業權。 2. 提供彌償 任何人因物業欺詐導致業權註冊紀錄作出、移除或遺漏記項而喪失擁有權所蒙受的損失,可獲設有上限的彌償。 3. 簡化物業轉易程序 一般而言,除了凌駕性權益(指即使沒有註冊但仍會影響物業的權益,例如公眾權利及租期不超過3年的租契)外,業權只受業權註冊紀錄所載的已註冊事項規限。買家無須查考業權註冊紀錄以外的資料和翻查物業以往的業權文件來確定業權。 如有任何疑問和對上述資料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 (852) 3514 9357 聯絡 中原(工商舖) 專業顧問部 產業測量師 陸麗青女士 或 瀏覽以下網址﹕http://oir-consultancy.centanet.com/

放寬私人發展項目停車場總樓面面積豁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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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2025

放寬私人發展項目停車場總樓面面積豁免安排 ​​為針對停車場導致樓宇體積和高度增加並引致視覺及通風不良影響,政府於2011年推行「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訂明停車場只有在建於地庫及有條件配備電動車輛充電裝置的情況下,才可獲100%的總樓面面積豁免。不過此政策在成本效益、施工時間及環保各方面,均未如預期。 政府及後已於2023年推出放寬私人發展項目停車場總樓面面積豁免的新措施,如果於地底設有不少於兩層用盡地盤面積的地庫停車場,則不多於一層的地底以上停車場可獲 100% 總樓面面積豁免。 2025年的《施政報告》再提出放寬私人發展項目停車場總樓面面積豁免安排,包括地面不多於兩層停車場的總樓面面積獲全數豁免,亦無須興建部分停車場於地庫作為先決條件。是次措施適用於私人發展項目內的「私人停車場」及「公共停車場」。地面第三層或以上的停車場在是次安排下則一律獲得50%總樓面面積豁免,有別於以往按「私人停車場」或「公共停車場」有不同安排。 政府同時會相應簡化審批地面停車場高度限制的城規程序,包括如果發展商因為興建地面不多於兩層的停車場而提出規劃申請略為放寬建築物高度限制,大部分情況只需提交視覺評估及簡單通風影響評估(如用地涉及主要通風廊);以及政府明年會按照城規程序主動為新發展區內餘下需要放寬高度限制的用地作出申請。 至於有關停車場總樓面面積豁免的其他安排將繼續生效,例如所有地庫停車場(不論屬私人或公共停車場)將繼續獲全數豁免總樓面面積等。 相信是次放寬私人發展項目停車場總樓面面積豁免安排能夠有效降低建築成本及縮短施工時間加快發展流程,長遠亦可令車位價格變得較易負擔。 如有任何疑問和對上述資料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 (852) 3514 9357。 聯絡 中原(工商舖) 專業顧問部 產業測量師 陸麗青女士 或 瀏覽以下網址﹕http://oir-consultancy.centanet.com/

零售業銷貨額勝預期按年升5.9% 奢侈品行業表現向好 10月份商舖租賃逆市回落 按月下跌17%至24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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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2025

政府最新公佈本港9月份零售業總銷貨價值的臨時估計為313億元,按年升5.9%,升幅較預期為高,當中如珠寶首飾、鐘錶及名貴禮物類別更錄得按年近一成的升幅,反映本港奢侈品消費氛圍改善,惟升幅未能帶動整體舖位租務交投,10月份商舖租賃市場遇冷鋒,據中原(工商舖)統計,10月份商舖市場錄得約247宗租賃成交,為今年2月以來首次單月錄得300宗以下成交,按月回落約17.67%;涉及成交金額約2,362萬元,租用面積錄得約37萬平方呎,按月均回落逾一成。中原分析,單月商舖租務表現有所調整屬意料中事,本港訪港旅客數字見增長,消費氣氛持續,相信會帶動核心區一線街舖仍受追捧,預料11月份商舖租務成交可望止跌回升。 中原(工商舖)商舖租賃部高級區域營業董事何潔釵表示,中原(工商舖)資料顯示,10月份商舖租賃市場錄得約247宗租務成交,按月及按年分別錄得約17.67%及約23.53%跌幅;涉及成交金額約2,362萬元,較上月回落約11.76%,與去年同期相比則大跌約23.59%。而10月份尖沙咀廣東道核心舖位錄得租務成交,亦引起市場注目。該成交為尖沙咀廣東道30號新港中心G38D舖,面積約10,000平方呎(未核實),折合呎租約200元,獲本地珠寶金行周大福以每月約200萬元租用,並將成為該品牌租用面積最大的單一街舖分店,預料將作為旗艦店,而該成交亦創下尖沙咀區近兩年最大宗地舖租賃成交。翻查資料顯示,尖沙咀對上一宗租賃成交為內地知名金行「老鋪黃金」於2023年7月以每月約200萬元租用新港中心地下G04至G05、104至106及207至208號舖,涉及面積約10,140平方呎,呎租約197元。 空置率方面,何氏指出,本港核心區空置率按月未錄得太大變化,而按年變幅則各自發展。當中,中環及銅鑼灣錄得10月份空置率為6.76%及6.33%,均與上月持平,按年則分別減少0.53個百分點及上升0.39個百分點。而灣仔區最新空置率為4.58%,按月及按年回落0.01及0.1個百分點。九龍區方面,尖沙咀及旺角9月份分別錄得空置率6.25%及8.53%,按月微升0.1及0.08個百分點,按年則分別下跌1.65個百分點及增加0.31個百分點。 何氏指出,由今年初起累計金價升幅達六成,帶動金飾等奢侈品銷售數字節節向上,帶動珠寶金行門庭若市情況,亦推動珠寶金行乘勢積極擴充,10月份除了錄得周大福租用新港中心巨舖之外,老鋪黃金位於中環國際金融中心(IFC)商場的分店亦於上月正式開幕,首日更出現排隊人龍等候進店購物。此外,本港零售業銷貨額及訪港旅客人數錄得連月升幅,按年分別上升5.9%及7.5%,反映本港消費氣氛改善,當中尖沙咀廣東道、北京道等一線街區舖位租賃情況理想,月內更錄得數宗手信店及找換店承租個案。何氏認為,本港旅遊業展現強烈復甦信號,為零售行業帶來支持。同時,旅客消費多亦能提振遊客區商舖租務交投,有助消化舖位空置情況,令核心區商舖空置率得以持續改善,相信可帶動11月商舖租賃表現,預料商舖交投會止跌回升。 10月份商舖租賃成交宗數及金額: 宗數(約宗) 金額(約元) 租用面積 2025/10 247 2,362萬 370,599 2025/9 300 2,677萬 437,913 按月對比 -17.67% -11.76% -15.37% 2024/10 323 3,091萬 463,748 按年對比 -23.53% -23.59% -20.09% 資料來源:中原(工商舖)及市場資訊 最新商舖空置率情況: 中環 灣仔 銅鑼灣 尖沙咀 旺角 2025/10 6.76% 4.58% 6.33% 6.25% 8.53% 2025/9 6.76% 4.59% 6.33% 6.15% 8.45% 按月變幅 (百分點) -- -0.01 -- +0.10 +0.08 2024/10 7.29% 4.68% 5.94% 7.90% 8.22% 按年變幅 (百分點) -0.53 -0.10 +0.39 -1.65 +0.31 資料來源:中原(工商舖)及市場資訊

私人農地上的違契構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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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2025

私人農地上的違契構築物 ​新界不少土地均屬集體政府租契內由私人持有的「舊批約地段」,分類為「農地」。根據土地契約,任何人均不得在未經事先批准的情況下在該等農地上搭建構築物。在該等農地上搭建的構築物,除屬已登記構築物或根據土地契約事先獲准搭建外,均屬違反土地契約的構築物,統稱為「私人農地上的違契構築物」。 按照現行的土地行政政策,對建於私人土地上違反土地契約的構築物(包括作住宅用途的貨櫃屋),地政總署會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根據既定的寮屋管制政策,只有已於一九八二年全港寮屋管制登記中登記、並獲編配登記編號的構築物可有條件地獲暫准存在(一般稱為「已登記構築物」),直至這些已登記構築物不再存在或因發展、改善環境或安全理由而須予以清拆。 對於這類私人農地上的違契構築物,地政總署採取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包括向土地業權人發出警告信、將警告信於土地註冊處就相關私人農地註冊(即俗稱「釘契」)及考慮根據地契及援引《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香港法例第126章),重收相關的私人農地。而過去地政總署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一般止於「釘契」,惟當局會保留權利考慮重收土地或把相關權益轉歸政府。 地政總署會根據私人契約(以私人地主身分)及/或現行法例行使其權力,以加強執管行動。具體措施包括︰ (a) 在加強巡查或接獲投訴或轉介時一旦發現有人正在私人農地上搭建違契構築物,地政總署會發出警告信要求地段業權人停工及在一星期內清拆該處任何未完成的構築物。如地段業權人沒有遵辦,地政總署會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採取清拆行動,務求在搭建工程完成前和構築物被佔用前進行清拆,並向地段業權人收回有關費用。如正在搭建的構築物面積較大(一般指超越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面積和高度的搭建中構築物),則由屋宇署繼續按現行部門分工根據其規管架構採取相應執法行動; (b) 對於私人農地上已完工的違契構築物,如違契情況在「釘契」後仍未糾正,地政總署根據地契及援引《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重收有關的私人農地。在重收土地後,地政總署會給予合理時間,讓仍留在該已成為政府土地的地段的佔用人遷出,然後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安排清拆構築物。如該私人農地的前業權人日後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就重收土地尋求寬免,倘政府給予有關寬免,可於其時施加適當的條件,例如清拆有關違契構築物。視乎在同一時間須處理的個案量,個別分區地政處或需就個案訂立優次,按序處理。考慮優次的因素包括違規情況的規模和嚴重性,以及在環境和衞生等方面的潛在風險。 如有任何疑問和對上述資料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 (852) 3514 9357 聯絡 中原(工商舖) 專業顧問部 產業測量師 陸麗青女士 或 瀏覽以下網址﹕http://oir-consultancy.centanet.com/

一簽多用:善用商業項目中的公共空間

物業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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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2025

一簽多用:善用商業項目中的公共空間 ​以往如要在商業項目設施例如商場的公共空間舉辦活動,因為地契條款限制而需要向地政總署申請豁免書。申請人需要就每次活動逐次申請,而每次申請需要繳費6萬元或以上,申請程序亦需時約兩至三個月。因此,申請人容易因牌照申請需時,程序冗長或費用昂貴問題而放棄申請。 發展局於2025年4月宣布推出為期兩年的試行計劃,拆牆鬆綁商場或其他商業項目設施的室內和戶外公共空間的地契限制及精簡審批在相關公共空間舉辦活動的豁免書申請,以鼓勵商界更靈活善用相關公共空間舉辦各類吸引人流的活動、擺設或展覽。在是次試行計劃下,已批核的豁免書有效期為一年,每次申請只需繳付約1萬7千元的特惠固定費用,當中包括行政費及首月的豁免書費用。往後,申請人只需每月再繳費5000元,已批核的豁免書則可以在一年內在同一地點不論性質或內容都可以作「一簽多用」。 同時,在不會影響通行及安全的情況下,在「私人發展公眾休憩空間」舉辦商業活動的面積限制也會由原來只可以佔用相關休憩空間的10%放寬至20%。不過,由政府舉辦或合辦有商業成分的活動,則一律視作非商業活動,將不會受此面積限制。 是次試行計劃同時會精簡諮詢程序,令審批豁免書申請的時間由以往約兩至三個月縮減至約一個月。 發展局稱是次試行計劃下的簡化及優惠收費安排省免逐次評定收費,令相關程序更加透明和具有確定性。發展局期望透過是次計劃鼓勵各界善用商場或其他商業項目的室內和戶外空間舉辦各類活動提升訪客體驗,吸引人流及消費,促進本港經濟。相信是次計劃會幫助商界更加靈活善用商業項目設施的公共空間,舉辦不同的活動呼應「香港無處不旅遊」的概念。 如有任何疑問和對上述資料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 (852) 3514 9357 聯絡 中原(工商舖) 專業顧問部 產業測量師 陸麗青女士 或 瀏覽以下網址﹕http://oir-consultancy.centa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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