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大廈重建作現代工業用途以新標準金額徵收補地價
地政總署在四月十日宣布,把一九八七年前建於工業地段的工業大廈重建作現代工業用途的新發展項目,凡以修訂契約(包括換地)方式,將以新的標準金額徵收補地價,並追朔至二○二五年四月一日。
地政總署為了加快重建一九八七年前落成的工業大廈,於二○二一年首次推出以標準金額徵收重建工業大廈的補地價安排,作為傳統評估補地價機制的另一選項,從而精簡發展程序,並為修訂契約所徵收的補地價提供明確依據。這些工業大廈在消防處於一九八七年修訂《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前,根據要求較低的消防裝置規定興建。
地政總署在全港五個大區根據之前傳統評估補地價機制的安排,並在每個大區的四類用途,即修訂契約前的「工業/倉庫(除特殊工業外)」用途和「特殊工業」用途,以及修訂契約後允許的「商業/現代工業」用途和「住宅」用途,訂立不同的標準金額以計算徵收的補地價。
地政總署每年定期檢討上述適用於重建工業大廈的標準金額水平,確保金額貼近目前的市場情況。地政總署在四月十日發出《作業備考第5/2025號》,公布由二○二五年四月一日起適用於重建工業大廈的最新標準金額,並首次為修訂契約後的「商業」用途和「現代工業」用途訂立不同的標準金額。把「現代工業」用途與「商業」用途兩者的標準金額分開,可以更準確反映重建後作現代工業用途的工業大廈的土地價值,也可以讓有意為該用途而重建工業大廈的申請人更確切地掌握情況。
隨着《作業備考第5/2025號》生效,更新的不同標準金額將適用於五類用途,即修訂契約前的「工業/倉庫(除特殊工業外)」和「特殊工業」用途,以及修訂契約後的「商業」、「現代工業」和「住宅」用途。
有關新標準金額徵收補地價的更多詳情,請參閱: https://www.landsd.gov.hk/doc/en/practice-note/lpn/PN%205_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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